劳动纠纷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年终奖的问题,大概内容如下:我今年六月初从公司辞的职,我去年的奖金在辞职时还没有发,现在到9月份了发奖金。但是公司规定在发奖金之前辞职的给发基数的30%,我想问一下,这个30%有道理吗,因为我去年干了一年整的。我如果想仲裁的话需要什么证据。在那里仲裁啊。如果年底或者今年初发的话,我会拿全奖的,但是公司一直拖欠奖金到现在,我拿不到全奖了,这个我如果投诉的话打赢吗。现在公司让我去签字领奖金,不过只是应得奖金的30%。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9-20-状态:未解决]
杨国营律师的解答:

1、公司如有规定,奖金是可以按照30%发放的。
2、仅仅由于奖金问题,在不能确定具体奖金数额前提下,申请仲裁能够得到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3、如果申请仲裁的话,你需要提供书面劳动合同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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