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男方女方一年前(2010)办理离婚手续,后至今年六月份,女方离家出走回娘家,有儿女一双,女儿14岁,户口在男方家,儿子7岁,离婚时随母亲户口迁至母亲家,两家在同一个县内但不在一个村,到现在男方去女方家多次请求女方回家,女方不回,两个孩子都自愿要求跟随男方,城里有一套房子户名标注的是女儿和儿子的名字,现男方和孩子居住在家,女方在娘家,请问:
1现在女方不要孩子但是又不给儿子的户口,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要回儿子的户口?
2如果要回儿子,女方用不用承担抚养费?
3一年前已经办理离婚,女方有无权力现在要求分割男方财产?
4现在女方不回家,男方有意让其回家,女方回家的要求是她管钱,男方的意思是先办理复婚再让她管钱,女方又执意不肯,请问有无什么好的办法?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0-07-状态:未解决]
杨国营律师的解答:
双方已经离婚的,一般一方抚养一个小孩。如果双方要复婚的,应当尽量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