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已经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员工旷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制度,终止了劳动关系。是否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而我描述的情况既不是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也不是 “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2-12-状态:未解决]
杨国营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如果确实是因受工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你们作出的辞退,那么也无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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