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包工头如何追回风险抵押金.工程款以及工人意外伤亡保险?

我和我的同伴于今年3月5日在辽宁省朝阳市当地老板手上承包一铁矿,当时我和同伴各交风险抵押金五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包工头保证每月出矿石2500-3000吨,老板每月10日发工资,保证不拖欠,电费由包工头自己承担。

工程刚干满一个月时,老板从我们的工程款中扣掉工人人身意外伤亡保险45500元(每个工人3500元,共13个工人),称年底就给我们返回。

可一直以来,老板总以某种借口找工人麻烦,或者对包工头罚款,导致工程干不下去了,于是我和同伴就想拿回押金、工程款以及工人人身意外伤亡保险金,但是老板找各种理由不给我们退押金和工程款,只承认给工人发工资,如果我们停产,耽误一天罚款一万元。

请问我们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5-19-状态:已解决]
周垂朝律师的解答:

1、人身保险费应当由单位承担; 2、老板并没有罚款的权利; 3、起诉请求解除双方的合同,返还抵押金;支付拖欠的款项。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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