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支付对方1200元违约金。我的情况是11月11日到期的房子,房屋租金已经交到了5月11日,我4月16日通知对方房屋不租了,随时退房,是不是还需要交给对方1200元的违约金(内含1000元的租金了)
咨询者:
fa215726
山东
[
咨询时间:2011-04-20
-
状态:未解决
]
尹成刚律师的解答:
遵守合同约定,你不需要交违约金。
我咨询尹成刚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尹成刚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尹成刚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泰安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更多尹成刚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尹成刚律师
>
尹成刚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