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支付对方1200元违约金。我的情况是11月11日到期的房子,房屋租金已经交到了5月11日,我4月16日通知对方房屋不租了,随时退房,是不是还需要交给对方1200元的违约金(内含1000元的租金了)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20-状态:未解决]
尹成刚律师的解答:

遵守合同约定,你不需要交违约金。

我咨询尹成刚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泰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尹成刚律师 > 尹成刚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