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退还单位培训期间的工资吗?

我于2009年之2010年之间进行过两次培训,每次一个月时间,培训费用由单位支付。培训时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具体内容就是我在某时间某地点进行了某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单位出相关费用,并为公司服务五年。其他违约赔偿都没有写明,且没有约定培训合格后薪资待遇的问题。
现在我想离开单位,单位要求我支付培训期间单位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培训费和工资,另另外还要赔偿相应的损失费。
我的问题是:1,那份没有具体约定赔偿细则和薪资的合同是否有效?
2,如果有效我该怎么赔偿这些培训费?真的需要足额赔偿吗?
3.我培训期间所拿的工资需要退回去吗?
4,除了这些以外我需要额外的支付损失吗?
单位表明这些要求他都已经咨询过律师,如果我不还钱的话将要走司法程序。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06-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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