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退
我是一名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近七年,是职工代表,也是2009-2010年度优秀员工,上两天部门领导找我谈话要辞退我,理由是一天没什么事,还有是上网看股票和下载电影。说是过失辞退给我两个选择主动辞职和待岗。我是做数据库管理的,主要对公司业务系统数据库监测,备份,还有是对各部门和分公司统计分析提取数据,工作很紧张。并且我也并没有炒股票和下载电影。后来人力找我谈话说是赔偿我15000是最大上限了,让我考虑考虑,我税后工资是6000多。我想问一下如何处理这件事,并且有待岗这个说法吗,还有公司安装网络监控属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5-10-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从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