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律师予以法律解答
本人于05年8月15日来乐清市下属某镇政府任保安一职到现在,由于保安只有2个,这么多年来上班无双休日和节假日。每天两班倒上12小时的班,也没有加班工资算给我们,我上班快6年了,第一年工资是1000元/月,第二年1200元/月,2009年找他们又了200元一直到现在,期间除了春节每年都有点加班工资,后来09年国庆开始也找他们要过加班工资,我在这里工作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更没有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加上现在由于要合并了,我想辞职
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权? 一、工作时间:05年8月15日-11年5月 .二、未签订合同. 三、全年无双休和法定节假日 四、每天上班12小时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5-11-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偿,能够证明加班事实的,也可以主张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