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部轻微伤赔付问题

与人一同吃饭,那人喝酒闹事,用玻璃果盘砸伤我脸部,我未还手,派出所已报案,造成两处划伤,共长5厘米。家人在上海九院打听,医生说需要激光至少三次,每次2000,另外医药费等还要3000左右,我也为此一个月没上班了,请专家给分析一下,我要多少赔偿合适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5-21-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造成的损失。
如对方不赔偿,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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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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