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
我和孩子的父亲是在07年离婚的,当时孩子的父亲有外遇,我很气,在05年的8月16日,孩子的奶奶,姑姑,还有孩子奶奶的妹妹一起到我当时的家,把我打了,而且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的脸被孩子的姑姑抓破了,胸口也受伤了,好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起初我没带孩子,孩子在大马艺术幼儿园送的,学校有我的联系方式,有一天,学校给我打电话说孩子老发呆,后来我就把孩子接到了我的身边,慢慢的调理,孩子当时不能听高声说话,一听到尿裤子,还有全身发抖,我没多想,只是想让孩子快点好起来,这段时间孩子的父亲可能给过几次生活费,我也没问孩子父亲要过,我一别打零工一别照管这孩子,在07年3月8日我们办了离婚手续,我的手饰男放要了,我没有分到房子,房子的产全是孩子奶奶的,没有钱,从接婚到离婚我都不知道他赚多少钱,孩子当时还没有恢复正常,也没有给孩子挣取到抚养费,一晃6年,孩子上4年级,我又没有正式工作,我今年病了好几次,每当躺的床上我就觉的孩子今天能上学,明天是否能上,全然不知道,我很困惑,我的体力也跟不上,所以我不知道该如何办,孩子的父亲电话不接,我不知道孩子改这么办。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5-22-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支付其一定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