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号开庭急用!!!继女有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的房产

这件事是我们村的村民发生一件事情,太复杂了,所以我用当事人的口气表述,希望大家不要太过气愤!!!!

我母亲与继父于91年结婚,2007年离婚,结婚时我12岁,我妹妹1岁,母亲与亲生父亲离婚时把我叛给我父亲,妹妹叛给母亲,由于父亲虐待我我就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但母亲与父亲的离婚判决书丢失),我们来到继父家时继父没有子女,有房产一处。2007年我母亲与继父离婚时的离婚书写的是由于我们虐待继父而离婚。离婚后我们一直没有继父有任何的联系。现在继父去世,我与妹妹有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的房产。
补充提问:
这件事是我们村发生的事,我村村民的弟弟已死,他弟弟离婚后一直由他照顾,包括死后的丧葬费等一切费用都是我村村民自己出的。现在弟弟的继女来要他弟弟的房产,我们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希望大家给我们出意见。
还有,开庭时我们需要拿什么证据!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5-26-状态:已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利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离婚后,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的,抚养关系上表现在继子女是否在经济生活上供养、扶助继父母。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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