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今年的5月5号,我方老人再接孩子放学途中,被车撞了,车辆全责,现已住院,肇事方至送去8000元医疗费,实际我已支付15000元,要求肇事方继续交费,其说有保险公司赔付,不在支付费用,并且肇事车辆已经提走。老人还在住院中。我想问问,保险公司这边是肇事方去申请,还是我方申请,而且他只是交了部分医疗费,那以后的要等出院后才能结案吗?这方面的顺序是什么样的?只赔偿医疗费这块吗?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5-27-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处理,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指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造成的损失。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