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扶养费问题
我哥哥和我嫂子于2003年结婚,两人未领结婚证.2003年五月份有了我的小侄子。2009年因我哥哥一直以来不务正业我嫂子和我哥哥协议离婚,当时在他们的离婚协议书上只是说我的小侄子由我哥哥扶养,未提及孩子的扶养费问题。
事实上在他们结婚以来他们就一直闹离婚,在我侄子才四个月大的时候我嫂子就离开了家,我侄子从四个月开始一直由我的父母扶养。在他们离婚以后我哥哥仍然是不务正业,老人不管孩子也不管,事实上我侄子还是由我父母在扶养。现在我父母年龄也大了孩子的扶养以及将来的上学都是大问题。我想问我嫂子是否应该每月给孩子一定的扶养费?一个月应该给孩子多钱的扶养费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5-30-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受法律保护,但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月收入的20%-30%进行支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照当年的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