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饭馆吃饭,无故被砍伤

我和朋友在某饭馆吃饭,突然被同在该饭店吃饭喝酒的两名男子当头一刀砍伤。(没有任何冲突)
请问该饭店和两名男子各负有哪些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无辜当事人,可以对饭店和两名男子追究什么法律责任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04-状态:已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可以起诉该两名男子和饭店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细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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