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后房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

我们2007年结婚,现在小孩2岁。婚后于2009年购买一套二手房(价值40万元),是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有房产证,写的是我们两人的名字。首付款我们各出5万,另外找我家亲戚借了10万,已用我的公积金还了近4万元贷款,还有16万元贷款本金未还。现在我们想离婚,房产会怎么分割?如果我要房子的话,我该怎么办?应该支付他多少钱?而且小孩我们都想要,但他平时又不怎么管孩子,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6-15-状态:已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房子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做出判决。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我咨询向鹏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向鹏律师 > 向鹏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