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孩子和房产如何判决?
我和丈夫在2006年结的婚,现有一女儿叫王一,由于男方生性懒惰,原来有一固定工作,一直不好好上班,经济收入很不稳定且较低,维持不了家庭的正常开支,在怀孕期间及生产后,男方父母也不给于经济支持,且人品很差,经常故意找茬与我吵闹,女儿王一一直是我亲手带大,男方一概不管不问;现在我想提出离婚;有两件事情要咨询各位律师老师:一、女儿抚养权如何能归我?;二、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能否为孩子或我争取到?;
备注:其父母名下的房子属于城中村的楼房,共二层六间独院楼房,我们结婚时,居住在其楼上一间,男方父母居住一间,其余房间全部被男方父母出租出去;
谢谢律师老师!
陈小姐
2011.6.20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6-20-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判决。至于父母名下的财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