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2011年8月15日,安徽淮南市 年龄:35性别:女 已婚有一子,母亲 (子12岁公公:60岁婆婆58岁,母亲,64岁。)死者弟妹三人。死者配偶弟妹4人 是安徽城镇居民户口。
死者车祸身亡对方车辆负全责。
请问应该赔偿多少如何算出的
补充提问:
不知道放不放便帮我算出大约金额是多少,我们这里去年的人均收入应该17507元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8-19-状态:已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费用。具体计算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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