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离婚
我和妻子结婚有12年,育有一子,今年11岁。长期以来,家中经济大权有她掌管,我和她年薪加起差不多有18万左右,家中有房有车,按理说这种日子应该是幸福的。但是她本人性格强势、霸道,对我及家人毫无尊重、爱护可言,甚至长期拒绝与我过性生活,因此,12年的婚姻至少有7年是分房而睡的。我觉得自己与她毫无感情可言,之所以维持如此长时间的婚姻关系,全是因为儿子。但是今年,我已下定决心离开家,决心不再回头,在外租房过起了自己的生活已有五个多月。谈到离婚,我打算协议离婚,车房归她,但她仍然不肯离,提出每月工资悉数交与她,并且儿子的抚养权归她。我听说夫妻分居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请问,是不是非得满两年才可以起诉离婚呢?我和她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吗?
补充提问: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证明或者手续?如诉状之类的东西是不是得由自己准备好?
咨询者: 海南 [咨询时间:2011-09-05-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衡量标准。不到2年的话,不能依据此条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诉状是最基本的材料,诉讼较为专业,还是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