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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
我和前夫离婚已有一年多,有个三岁多的女儿,那时离婚协议上写着‘孩子抚养费对半分’,离婚时没有要求赔偿,而现在我发现前夫当时不是因为我和他感情不和而离婚,而是他有别人了,现在我不想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fa510102
广西
[
咨询时间:2013-09-08
-
状态:未解决
]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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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鹏律师
执业机构:
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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