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

我和前夫离婚已有一年多,有个三岁多的女儿,那时离婚协议上写着‘孩子抚养费对半分’,离婚时没有要求赔偿,而现在我发现前夫当时不是因为我和他感情不和而离婚,而是他有别人了,现在我不想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3-09-08-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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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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