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双方自己协商好了,还需要到仲裁吗?
您好!我家老公过马路被电瓶车撞伤了,第七根肋骨骨裂,在医院住院,现在基本没什么大碍,就需要静养。事故发生后报警双方交涉,对方付了一万元的医药费,现在已经用了八千多的医药费,我也不想为难对方,只要老公没什么事就好!现在我准备出院回家静养,后又与对方交涉赔偿我五千元这事就了结了!按道理说我们自行协商后只需到交通大队那里办个手续就好了,为什么交警要推荐我去仲裁解决,说对双方都好!可我觉得没那个必要,我能拒绝吗?还是非要按交警说的到 仲裁解决!仲裁还要收费,怎么收费了,这个费用由谁出!(本来我们在家静养就不能上班,损失都很大,再说看到对方是外地人,也拿不出多少钱,只有5000元,已经很让步了!如果再到仲裁收费,还要不要人活了)
谢谢您!百忙中抽空来回答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3-09-13-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需要经过交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