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前阶段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的车只有强制险,交警判定对方责任为6,我方为4,对方受伤住院,问题是:在误工费方面对方坚持要六个月,而保险公司只赔付三个月,为此对方把我起诉法庭,我需要怎么做?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14-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之定残日前一天。
一般来讲,不构成伤残的,可以以住院时间来计算。构成伤残应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如果您的车只有强制险的话,那么超过交强险限额外的部分需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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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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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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