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纠纷问题
你好。
我父亲现在在世,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父亲和我的母亲结婚时,与他的前妻有2个女儿,现在2女儿都已经嫁人生子。父亲和前妻离婚已经有25年以上,期间2个女儿没有进行过赡养义务。25年里,大概只有3次来看过父亲。
这个房子是我母亲公司给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已经脑血栓多年,而且和前妻离婚后由于大受打击,患有精神分裂症。一直在吃药控制2种慢性病情。期间都是母亲对父亲进行照顾。
请问一下律师,这个房子和那二个女儿有关系吗?如果有,怎么能让这个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如果走买卖程序,这个房子能完全属于我吗?走什么样的程序,可以不分房子给她们?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15-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根据我过婚姻法的规定,2个女儿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2个女儿可以对这套房子主张他们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