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为一套房产的共有人,丈夫死亡,妻子对该房产拥有多少份额的所有权?妻子是否可以立遗嘱分配该房产?
补充提问:
那具体拥有多少份额(继承人有妻子,及四个成年健全子女)?遗嘱必须要公证吗?继承继承者,遗产剩余部分是否应按市价给予其他继承人资金补充?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4-19-状态:已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拥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权,妻子只能立遗嘱处分她所属的那部分, 妻子和四个成年健全子女都享有继承权,遗嘱不一定非要公证,公证后效力更强,遗嘱可以指定其中一人或几人为遗产继承人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完满的解答了本人的疑惑,很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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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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