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能查看我邮件。
我姐姐最近打算离婚,想向您咨询一下财产应该怎样分配合理,我们能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姐07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在13个月,孩子一直是外婆在带,奶奶并没有抚养过。婚后住的房子在她婆婆名下,但是房子内一切家用电器及家具是我姐的嫁妆。婚后我姐一直有工作,有四万元存款,但男方只有最近一年才开始工作。
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我们很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22-状态:已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子女抚养的若干意见》,哺乳期应当理解为两周岁以下。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