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咨询

我父亲今年54岁,驾驶两轮摩托和一辆轻卡发生交通事故已死亡,事故中我父亲主要责任,对方付次要责任,我爷爷奶奶都在80岁左右,请问在协商中我们大概该所要多少赔偿。交警说2010年已取消赡养父辈的赔偿,请问是吗?
补充提问:
对不起,因为我们是四川德阳什邡农村的,可能赔偿标准和您说的不一样,请帮我解答一下,最好能写出怎样计算的。谢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4-24-状态:未解决]
向鹏律师的解答:

您好!
交警所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并没有取消,而是计入死亡赔偿金里面。
具体赔偿项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数额应当按照四川省201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计算,鉴于计算公式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当地律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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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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