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局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