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之所以不受法律保护,是因为未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同居期间各自财产仍为各自所有,除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及共同欠下的债务,是基于其他的共有关系而形成的共有财产,而非基于同居关系。其他财产不会因为同居而转化为共有财产。因此无法分到男方财产,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样的说法,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是我闻所未闻的,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则同居和结婚就没有区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