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赔偿

朋友八人一起在火锅店聚餐,在聚餐完后,我们出门准备离开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被一个同在这个火锅店吃饭但我们都不认识的人挑衅,用刀刺伤颈部,《当时当事人没有任何防备,更没有跟凶手之前发生过冲突》现在伤势很严重,有瘫痪可能。凶手目前逃逸,公安正在调查中,请问在场其他人有没有责任?毕竟我们在一起聚餐,我们会不会给当事人民事赔偿?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2-02-07-状态:未解决]
王斐律师的解答:

在场其他人只要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不负责任,具体赔偿有犯罪人承担,火锅店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也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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