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我与丈夫2006年6月结婚,2007年1月生一儿,现两人感情破裂!两人于婚后2008年购有一总价33万的商品房,首付6万多(其中首付加装修一起,我父母前后共7万,他父母6.5万)请问:现在如果孩子归男方抚养,我要房子的话,我应该给付多少?如果我要孩子和房子,我还要给钱吗?孩子抚养费一次结清是多少?上诉的话,要花多少钱?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4-29-状态:未解决]
李协华律师的解答: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两人平分。孩子抚养费是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孩子的成长需要确定,由两人共同承担,但实践中也有双方为争抚养权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情况。抚养费不需要一次付清。上诉时双方财产争议不超过二十万,法院一般收三百元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