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
你好,本人于三年前借给同村的居民二十二万元整,并当场打下借条,借息为三分,借期为半年。不想,借款人于借期刚到四个多月的时候突发疾病死亡。之后,向他的老婆多次讨要借款,拒付,没有结果。没法,于去年下半年到当地法院起诉对方,年底判决,胜诉。今年向法院申请执行,期间多次向法院提供对方的不动产证明,可至今没有结果。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法律公平吗?????
补充提问:
你好,她的不动产是两栋三层楼的房子,除了自己居住一套外,其余的都用于出租。我也打成报告向法院递交了,而且本组居民也都全部签名。为了证实事情的真实性,法院也到现场来调查,记录,取证了,可还是没有结果。这个世道也太黑了,难道农民只有吃亏的命吗?恳请哪位好心的律师给我以法律援助!!!!!!!!!!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8-08-状态:未解决]
李协华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提供的不动产证明是指住房,在被申请人没有其他住处时法院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在六个月后你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