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在双向6车道上A车从最右边车道突然变更车道以至快车道上直行的B车来不及反映与之相撞。
现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上A车B车负同等责任,A车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B车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这种认定是否合理?现双方已签字,如不合理是否复核或法院上诉?我是B车


补充提问:
B车定损超过A车,且在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双方调解不成功,A车拒付相应的赔偿,是否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2-11-23-状态:未解决]
李协华律师的解答:

合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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