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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利益
合同利益
咨询编号:89953 | 发布时间:2011-04-02 17:24
我和朋友合资开了一个公司,后因需要三个人注册五十万的独立公司。便找人顶名<不出资>,现工商营业执照我只有20%的股份。为了日后产生纠纷我们去找了公证处,可工作人员说这样不合法不予公证。私下转让股份不合法且不合公司规定必须三人以上。汲涉的变更也很麻烦。请问有其他方法维护我的权利与责任吗?谢谢!......
咨询者:
yangw
湖南
[
咨询时间:2011-04-22
-
状态:未解决
]
李协华律师的解答:
最好将顶名者变更为你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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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协华律师
执业机构:
湖南中思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湖南 常德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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