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

我有一个朋友,男方因为没有生育能力,生活了五年了,其间女方在外面跟别的男人怀了一个小孩回来,因为身体不好没保住而流产了,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我想请问一下,这个财产应该怎么分法,男方是否可以问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呢?男方因为家里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名字写是的男方的名字?女方有权要分房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4-25-状态:未解决]
李协华律师的解答: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平分,男方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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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中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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