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后得到我父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在2001年继承了我父亲的房子一套。当时我母亲将他的一半无偿赠于给我。我的兄弟姐妹无偿放弃继承权。经过公证并且房子已经过到我名下。2005年。我兄弟姐妹又写了一份协议说名字虽然过户到我名下。但是房子我和我妹妹各有50%。在我丈夫和家里不知道的情况下。我自己一个人签了字。现在我妹妹要50%的房子。我丈夫和家里人都不同意。说他们不知道这事情。请问我这房子需要经过他们的同意才能处理吗?这房子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需不需要我丈夫签字?后来我自己签的那分协议有效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7-02-状态:未解决]
代堂权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陈述,你母亲赠予你的一半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与其他人无关;你继承你父亲的另一半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有权要求分割。至于你与你妹妹私下签订的协议,要看你们协议具体是怎么约定了,如果仅约定房产的50%产权归你妹妹所有,可视为你对你个人所享有的财产进行的一种处分(无偿赠予),其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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