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时间:2008-11-30 10:19:27 文章分类:宜春信息
宜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市长龚建华: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审计、编制工作。
常务副市长刘定明: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发展改革、物价、保险、财政、国税、地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事、统计、法制、信访、机关事务、公安、司法、民政、残联、老龄、移民建镇、信息化、应急管理和市政府机关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军队、武警、预备役的联系工作。
副市长颜赣辉:协助市长分管开放型经济、工业、民营经济、宜春经济开发区、县(市)工业园、行政服务与优化发展环境、行政投诉、招投标、电力、金融、出入境检验检疫、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负责与海关的联系工作。
副市长温建斌:协助市长分管国家安全、科技、地震、邮政、通信、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舒建勋:协助市长分管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医药、体育、广播电视、精神文明、新闻出版、新华书店、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电大、红十字会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宜春学院、市科协、市文联、市社联、宜春日报社、省轻工技校的联系工作。
副市长肖一华:协助市长分管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国土资源管理(含中心城规划区)、中心城综合执法、人民防空、测绘、公积金管理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龚细水:协助市长分管钽铌资源开发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王庆:协助市长分管招商引资、外经贸、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市政府驻外机构、商业、物资、供销、质监、工商行政管理、石油、烟草、盐业、粮食、海程公司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发展改革工作;负责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的联系工作。
二OO八年十一月八日
副市长周志平:协助市长分管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农业和农村工作、林业、水利、农垦、农业综合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老区和扶贫建设、气象、水文、农机方面的工作;负责与消防支队、市工商联的联系工作。
副巡视员胡芳兰:协助市长分管交通、公路、稽征、汽运、车务段方面的工作。
市长助理邬小辉:协助市长分管旅游、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市长助理刘德生:协助市长、分管副市长分管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中心城规划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城综合执法、服务业方面的工作。
市长助理赵惟:协助市长、分管副市长分管信息化、县(市)工业园方面的工作。
秘书长涂水泉: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和政府机关工作;协助市长分管保密、档案、地方志编纂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所发公文的审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在监察、审计、编制方面协助市长工作;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协调各副秘书长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