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告谁?才能拿回我自己的佣金.

今年2008年4月份,我以前的经理带我去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上班,销售佣金为1百分之1.5,当时也没签劳动合同,只是算口头协议吧,在2008年4月1号至2008年9月30号工作期间,总共卖掉5套房子,我应拿佣金为4万2左右,已经拿了一半,还有一半都没拿.在前几天才知道经理和老板签的是合作协议,整个公司、楼盘、员工都由他来操作,我也没和经理签过什么协议.经理拿的佣金是3个点.我是从他手中拿百分之1.5,钱本该在2008年9月底结清的,但是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拿到.现在准备到法院.我应该告谁?我的钱该向谁拿?我和这家公司属不属于劳动关系?经理和公司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我手上有一份,口头协议百分之一点五,经理也有证明.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09-01-18-状态:未解决]
刘群律师的解答:

你可把经理作为被告,公司列为第三人进行诉讼。

我咨询刘群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西同茂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宜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群律师 > 刘群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