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告谁?才能拿回我自己的佣金.
今年2008年4月份,我以前的经理带我去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上班,销售佣金为1百分之1.5,当时也没签劳动合同,只是算口头协议吧,在2008年4月1号至2008年9月30号工作期间,总共卖掉5套房子,我应拿佣金为4万2左右,已经拿了一半,还有一半都没拿.在前几天才知道经理和老板签的是合作协议,整个公司、楼盘、员工都由他来操作,我也没和经理签过什么协议.经理拿的佣金是3个点.我是从他手中拿百分之1.5,钱本该在2008年9月底结清的,但是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拿到.现在准备到法院.我应该告谁?我的钱该向谁拿?我和这家公司属不属于劳动关系?经理和公司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我手上有一份,口头协议百分之一点五,经理也有证明.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09-01-18-状态:未解决]
刘群律师的解答:
你可把经理作为被告,公司列为第三人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