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25 15:20:09 文章分类:信息披露
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是指特许人就自己实际经营状况和特许经营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前,预先告知潜在的被特许人。信息披露制度是各国规范特许经营市场、防止特许经营欺诈、保护被特许人合法利益、促进公众的整体利益和投资客观公正分析的必然选择。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方面使被特许人能够充分了解特许人和特许业务的真实情况,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保证投资人的知情权,从而使被特许人根据自己经验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加入某个特许经营体系,为被特许人提供做出理性投资决定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也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展示企业风采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特许人可以向潜在被特许人更全面迅速地传播信息,提高与潜在被特许人沟通、谈判的效率与成功率,加快发展的步伐;促进特许人自身的不断改进与完善,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持续稳健发展。
我国实施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制度,主要体现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了特许人应当依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第21条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时限、形式、内容;第22条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第23条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又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实践当中,特许人在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特许人没有对被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特许人对被特许人作了不适当的信息披露,特许人没有保存信息披露的证据以及特许经营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商业秘密泄露等问题。
依我国有关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法律要求,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特许人,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