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人违规宣传的刑事法律风险

时间:2014-12-02 13:52:11    文章分类:宣传招商

特许人在宣传推广中最可能触及的犯罪是“虚假广告罪”。

《刑法》第222条规定的虚假广告罪,是指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以子虚乌有的“事实”对加盟项目的情况作大肆鼓吹,欺骗、误导了投资人的,应认定为虚假广告。如果虚假广告行为严重扰乱了广告管理秩序和正常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考虑在宣传广度、时间、造成的影响、违法所得、广告受众的经济损失等因素,属于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虚假广告罪。这样,公安机关就可以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受害人提交的证据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则会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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