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2 10:29:03 作者:崔师振 文章分类:特许经营
“2005年吃啥最流行?大马路边的土家烧饼!”有“中国式比萨”之称的土家烧饼去年迅速席卷大江南北,但却又迅速归于沉寂。算起来,土家烧饼的“旋风”在全国各大城市刮了仅仅6个月左右,高潮期只有3个月。为何这场悲情挥别来得如此之快?同样是配方,同样是特许经营的运作模式,麦当劳、肯德基可以风靡全球经久不衰,而土家烧饼却熬不过一年,原因出在哪里?与此相类似,“某某馄饨”等以加盟方式运营的中国式连锁店也都在火爆一时之后,逐渐暗淡下来。如此种种,彰显出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中国企业的特许经营式运作模式正在兴起,中国律师应当参与到这种目前在中国尚且稚嫩的运作模式中来,为中国企业的“特许经营”保驾护航。
目前,中国企业的特许经营运作模式中存在着很多问题,相关纠纷也比比皆是,例如:
案例一:某洗衣连锁店,特许方成立时间短,未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也未形成良好的企业品牌,便开始了特许经营模式的运作,大肆“招揽”加盟店,收取加盟费。其结果是,特许经营体系崩溃,特许方卷钱走人,加盟方负债累累。
案例二:某摄影器材连锁店,在数码相机广泛流行、冲洗技术大幅改变后,特许方改变企业产品,导致加盟方原来的器材与新产品不配套,由此加盟方与特许方间的冲突不断,并可能最终导致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土崩瓦解。
案例三:某房地产置换企业,拥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并以连锁加盟的方式运作。特许方在积极树立企业形象、提高整个企业服务质量的同时,发现个别加盟店违反加盟协议,出现了诸如服务质量差、欺骗客户等损害企业品牌的问题。特许方提出终止特许协议后,加盟方依然经营,特许方竟没有好的办法予以阻止。
案例四:某特许方与加盟方签订特许协议,协议约定,特许方应保证在加盟方店铺周围5公里内不会再出现第二家加盟店。加盟后不久,加盟方发现在其店铺周围5公里内又出现了第二家加盟店,找到特许方质问,特许方的答复是第二家店是在5公里以外的。原来,双方的争议焦点是对“5公里”距离的理解不同:加盟方认为“5公里”指的是“直线距离”,而特许方认为“5公里”是“沿马路计算的距离”。
律师分析
面对众多特许经营企业及特许经营纠纷,我们冷静而认真地分析后可以看到:我国企业的特许经营模式的运作有着广阔而光明的前景,但同时,目前,又存在着很多问题。
首先,特许经营运作模式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将大有作为。
简单讲,特许经营是指特许方与受许方之间的一项法律协议,该协议约定特许方准许受许方使用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记、标示或类似特征的一项技术转让,双方当事人在批发、零售等环节上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存在共同的利益,受许人被直接或间接地要求向特许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经营费用。
统计表明,特许经营制度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在世界范围内,特许经营企业在5年内仍连续经营该业务的占97%,且所有者维持不变的占86%;而采用其他类型商业的成功率为:两年内占40%,10年内仅占10%。这种极强的生命力使得特许经营在世界范围内快速稳定发展,在西方各国,特许经营制度已相对成熟、稳定。
我国幅员辽阔,行政区划层层深入,网状分布;市场经济确立后,又涌现出大量的既有一定经济实力又有市场经济观念的中小型企业;同时,国务院也在积极倡导发展特许经营制度;这为特许经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市场条件与政治条件。虽然目前我国的特许经营制度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整个经营体系尚不完善,诸多问题不断涌现,但正如前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张玉卿所言“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特许经营,而是如何才能发展特许经营的问题”。总体来讲,特许经营制度在我国将大有作为。
其次,特许经营运作模式应得到进一步规范,有远见的企业应重视用法律手段为自己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