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28 11:02:45 文章分类:连锁加盟
“Meters、bonwe美特斯·邦威”是国内知名的休闲服饰品牌,商标持有人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早在十多年前,该品牌就开始在全国范围进行特许经营。
2000年,浙江临安商人张某成为美特斯邦威品牌的加盟商,并在临安当地开了第一家加盟店。2006年,双方续签《特许经营合同书》,约定美特斯邦威公司授权张某在临安城区范围内经营“美特斯·邦威(Meters、bonwe)”品牌系列服饰。
此后,张某陆续在临安开设新店。为支持新店的经营,美特斯邦威公司与张某还签署了《加盟支持协议》,约定公司给予一定的货品赊销额度及还款期限。此后,让美特斯邦威公司没有料到的是,在获得赊销额度后,张某并没有按时将拖欠的货款予以归还,并欠下了24万余元的货款。不仅如此,张某在与美特斯邦威公司先后签订三份期货合同后,也没有履行付款提货义务,甚至还玩起了失踪。为此,美特斯邦威公司将张某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期间,张某仍然没有露面。黄浦法院经审理,对此案作出了缺席判决,双方特许合同、加盟支持协议及期货合同解除,张某应支付货款24万余元及违约金26.5万余元。
■法官说法
高额赊销模式暗藏商业风险
此案审判长戚继敏解释说,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按约履行各自义务。此案中,双方签订的《加盟支持协议》明确约定,张某存在赊销货款逾期超过一个月未支付的,美特斯邦威公司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并由张某支付相应违约金。双方签订的三份期货合同也明确约定被告应按合同附件期货订单中确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付款、提货义务,但被告仅部分履行了第一份期货合同,其余均未履行,也构成了违约。同时,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被告违约原告即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因此,法院支持了美特斯邦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戚继敏指出,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但此案中所暴露出的涉案公司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经营资源、经营模式的授权使用与培育发展、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缺陷值得关注。比如美特斯邦威公司给予部分被特许人高额的货品赊销额度,但又缺乏相应的商业风险控制,在被特许人已违约的情况下,未采取催告等措施,仍与之签订数份期货合同,并最终导致诉讼发生。
戚继敏提醒,特许经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加强被特许人的资质审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跟踪、管理与证据收集,建立健全履约风险的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旦发现被特许人违约,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