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师振律师文集-第39页

(277篇文章)
·特许人虚假宣传的法律风险

我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都对广告宣传行为作出了规范。其中,《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中的商品的性能、产... 查看全文>>

·特许经营宣传招商中的法律风险

特许经营活动中,宣传招商是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特许人招商宣传的途径很多,包括电视、电台、报纸、杂志、互联网、路边广告、车身媒体广告、特许人企业网站,专门制作的《加盟指南》等。(特许经营学,李维... 查看全文>>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 加盟费应否返还

特许经营实践中,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给特许人的费用。不同的特许经营体系,加盟费的数额不同。特许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往往对加盟费是否应当返还产生争议。 笔... 查看全文>>

·连锁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发达国家,特许经营已经成为主导性的经营模式。相比较而言,我国的特许经营仍处于初期萌芽阶段。基于中国自身的实力及在世界的影响力,使得中国必然成为特许经营的目标市场。如何使中国本土的特许经营企业更有力的... 查看全文>>

·关于加盟关系的法律分析

商业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经营模式或者一种法律规范行为已为人们广泛接受,但对于特许双方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很多人并不清楚。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的规范、健康发展,本文特对商业特许经营模式中的... 查看全文>>

·特许人如何防范宣传推广中的法律风险

1、正当经营,诚信推广。 诚实信用不仅是社会活动的基本道德规范,更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特许人作为企业,只要坚持这一原则,在经营活动中做到童叟无欺,宣传时不自卖自夸,尽管短时间可能没多大效果,但从企业长... 查看全文>>

·特许经营备案和报告方面的法律风险

我国实行特许经营备案和报告制度。《条例》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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