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财产公证问题
大致情况: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父子两个,前一阵子,我爸认识了一对母子,如果以后我爸和这个女人结婚。在婚前势必做婚前财产公证。
现在我爸名下,两套房子,那个女的一套房子。我的问题是,进行公证后,他们结婚后,原先婚前的我爸两套房子仍旧是属于我爸的,还是变成了我爸和那女的共同财产?
如果公证后,他们结婚后,两套房仍旧是属于我爸,非共同的!
那么这种公证时效会不会有过期?比如说是2011年4.25公证,于当天发生法律效益,那么会不会过了若干年,比如说是8年,这种公证就失效。
还是说,只要他们不离婚,这种公证的效率会一直到某一方死亡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25-状态:未解决]
杨晓晨律师的解答: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只有不加入产证,另一方没有份额。只要没有新的公证书推翻,一直有效力。
详细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