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车辆在行驶中碰伤行人,垫付了所有医药费,医生开证明休养一个月(看他出示不了工作证明又是家村户口,让医生给他开证明开得严重些,就开了三个月休养)这样保险就能多赔点给他,但保险算出赔偿金5600元,他还觉得不够,还要我们承担1500元,共计7000元,觉得我们应该付给他吗?
补充提问:
车子碰到行人都是车子全责,而且在交警队协商时他们叫了一大群人,要求交警扣车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4-01-03-状态:未解决]
黄立波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交警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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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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