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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对个人婚前股票资产、房产等在婚后或离婚时的“属性”?
请教:
婚前一方个人股票资产,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分红、资本利得(股票上涨后出售)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还是仍归原婚前一方个人的?
婚前一方个人房产,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租金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还是仍归原婚前一方个人的?在婚姻关系期间出售又如何归属呢?
咨询者:
fa2147499726
上海
[
咨询时间:2014-02-13
-
状态:未解决
]
刘骏律师的解答:
原则上仍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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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骏律师
执业机构:
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黄浦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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