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标准||大竹县律师

时间:2023-01-19 23:09:47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标准||大竹县律师

导读:

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标准是当事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以上,或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标准: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1.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可以予以立案。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可以予以立案。大竹县知名律师   大竹专业律师

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类型。温馨提醒您,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大竹律师咨询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大竹县律师事务所   大竹律师电话凌灿伟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凌灿伟律师 > 凌灿伟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