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怎么办||大竹县律师

时间:2023-03-08 22:56:33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怎么办||大竹县律师

导读:

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但是符合双方登记结婚但没有实际居住在一起、该笔彩礼的支付使得给付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一、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怎么办

  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钱不可以要求退还,但符合法定条件,也就是因为婚前支付彩礼导致生活非常困难的,或者如果没有共同在一起生活的话也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大竹县婚姻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大竹刑事律师 大竹交通事故律师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大竹借款纠纷律师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大竹工伤律师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可以不给吗

  彩礼可以不给,结婚之前由男方支付女方彩礼,法律上面是没有相关要求的。所以即使双方在结婚之前没有给付彩礼,其实对结婚证的领取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而在现实中,男女婚前之所以要给付彩礼,其实往往都是根据当地的结婚习俗进行的。虽然大部分人都会给付彩礼,但也有人是没有给付的。所以是否给付结婚彩礼给女方,其实这完全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另外对于给付彩礼的数额,很显然也是由当事人约定。

  三、诉讼主体彩礼的规定是什么

  温馨提醒,诉讼主体彩礼的规定是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下列情形除外:

  1.订立婚约的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婚约当事人与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诉讼主体;

  2.给付彩礼一方的婚约当事人虽已成年,但与其父母共同生活,并用家庭财产给付彩礼的,婚约当事人与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

  3.接受彩礼一方的婚约当事人虽已成年,但与其父母共同生活,并将所接受的彩礼用作家庭共同生活的,可根据原告的选择将婚约当事人和其父母作共同被告;

  4.婚约当事人的父母不得单独作为诉讼主体。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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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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