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有抵押怎么办||大竹县律师

时间:2023-03-14 16:20:03    文章分类:房产纠纷

法院拍卖房有抵押怎么办||大竹县律师

导读:

法院拍卖房办法是应当将房屋进行拍卖,所获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如果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的需要债务进行补偿。动产抵押办理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离婚律师

 

  一、法院拍卖房有抵押怎么办

  法院拍卖房有抵押办法是拍卖房屋所得的钱用于清偿抵押债务,如果有剩余的,归抵押人所有,如果不足的,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大竹房产纠纷律师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大竹县交通事故律师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大竹工伤律师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动产抵押登记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抵押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动产抵押,如果没有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抵押权是否需要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

  温馨提醒,抵押权是需要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行使期间中,期间的经过也属于抵押关系的法律事实部分。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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