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不平等的劳动合同怎么办||大竹县律师

时间:2023-05-28 23:07:15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签了不平等的劳动合同怎么办||大竹县律师

当事人因处于危困或者缺乏判断力签订了不平等的合同,构成显失公平的,可以在有效期限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离婚律师 大竹刑事律师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大竹县律师事务所 大竹合同纠纷律师

在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后,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员工入职起,用人单位就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大竹县交通事故律师

温馨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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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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