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可以结婚领证吗||大竹县律师

时间:2023-07-07 23:15:52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失信人员可以结婚领证吗||大竹县律师

导读:

失信人员可以结婚领证,自然人在领取结婚证时只要满足法定登记条件的,便可以依法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处申领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后是不需要再做婚检了。

 

  一、失信人员可以结婚领证吗

  失信人员可以结婚领证,失信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结婚证:

  1.达到法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结婚是自愿的,无人干涉;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领取结婚证后还需要做婚检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当事人结婚的,可以选择做婚检,也可以选择不做婚检。温馨提醒,只要符合结婚年龄以及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当事人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夫妻,而不要求婚检。 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大竹刑事律师 大竹离婚律师

  三、领取结婚证有一方不能到场怎么办

  一方未到场不能办理的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大竹交通事故律师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大竹工伤律师 大竹法律免费咨询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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