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婚姻家庭律师发表的抚养费纠纷民事起诉状

时间:2023-08-25 10:07:46  作者:大竹县律师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大竹婚姻家庭律师发表的抚养费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温某某,女,汉族,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0119XXX,住四川省威远县XX镇XX村XX组,联系电话:

原告:温XX,女,汉族,出生于20XX年9月16日,身份证号码51102420XXXX,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XX组

监护人:陈XX,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102419XXXX,住四川省威远县XX镇XX村XX组XX号,联系电话:         (系俩原告母亲)

被告:温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102419XXX,住四川省威远县XX镇XX村XX组,联系电话:

案由:抚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每月各支付俩原告生活费800元,直至俩原告成年,期间俩原告的教育费、医疗费被告承担一半;

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之母与被告于2013年经人介绍相识, 2017年6月28日原之母与被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7年9月16日原告之母生育一女,取名温XX(即本案的原告),2021年10月27日原告之母生育一女,取名温某某(即本案的原告)。2023年4月原告之母向贵院起诉离婚,贵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俩原告一直系母亲照顾,被告不支付任何费用。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大竹离婚律师   大竹合同律师   大竹刑事律师  大竹律师事务所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起诉,望依法支出诉讼请求。

此致

威远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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